为切实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和孕产妇的孕期保健工作服务质量,降低由于医院人力资源不足造成的孕产妇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妇产科医生,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瓮安县人民医院计划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妇产科医生3人。
三、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二)年龄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持有执业医生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4日至 2019 年1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报名地点
瓮安县人民医院门诊楼3楼院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
0854-2621213
七、报名要求
(一)应聘者提供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纸),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二)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将于2019年1月16日前由院方直接通知。
八、考试
2019年1月17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评组由医院临时抽调人员组成,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临时确定。
九、体检
2019年1月18日,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排名前3名的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根据医院职业暴露防护要求规定执行。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一)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人员。
(四)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一、聘用
体检合格考察政审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我院将在医院公示栏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1日-2019年1月27日。
十二、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州、县相关规定和医院有关制度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由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异议可向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854-287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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