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昌区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教师紧缺现状,切实落实自治区、市委会议精神,结合高昌区教师岗位需求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时间
时间:赴内地招聘时间2019年1月3日—1月20日。
地点:内地各高校(主要是师范类院校)
二、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拟面向内地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160人,其中:小学教师65人,初中教师45人,高中教师20人,学前教师30人。
(二)招聘类型
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系统2019年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
内地师范类院校、综合院校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年满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从教经历并出示有关证明的、被单位推荐特别优秀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并有经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专业必须为学前教育);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普通高中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2019年7月底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4.历届毕业生只要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只要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我区2017年、2018年教师招聘中离职、辞职、解约、未按约定报到等人员。
三、招聘流程
1.招聘计划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报名政审、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培训、签订就业协议、聘用等方法进行,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0人。
2.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现场填写《2019年高昌区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若档案在本人手中可以自行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语言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大专及本科学历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面试
根据学生报名意向,现场进行面试。主要采取个别交流、说课等形式进行。
4.签订就业协议
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有意向到高昌区工作的情况下,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违约金3000元。
5.入职前实习
对2019年7月毕业的应届生可采取实习方式到吐鲁番市高昌区学校工作,实习期间解决住宿问题,每月给予2000元实习补助。实习结束后,如正式聘用的,按实习时间每月再补发500元。
6.报到及政审
于2月18日-2月20日到高昌区教育局报到,并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证明。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要提前与高昌区教育局联系,取得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
7.办理入职手续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进入体检环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合格后,按照相关要求转递人事档案,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招聘教师工资:本科学历月工资6569.89元、大专学历月工资6215.73元、中专学历工资6081.05(以上标准均含五险、住房公积金)。实发:本科学历月工资3344.85元、大专学历月工资3156.37元、中专学历工资3087.75元。
(二)其他待遇
1.按照在岗情况每月享受1050元的补贴。
2.试用期满后每年享受高温费2000元、冬炭费648元。
3.工作满一年,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享受第13个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2017年绩效工资为6000-10000元)。
4.提供免费住宿条件,配备基本生活用品。
5.招聘教师享受定级定等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等方面待遇。
6.对胜任岗位的地方性事业编制优秀教师,优先纳入每年特岗教师自主招聘范围。
7.符合《吐鲁番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的本科、硕士、副高级职称等以上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急需人才,享受工资、职称评聘、职务等级、安家费及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五、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客观、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如果应聘者原先与其他单位、部门已经签订过就业协议的,自行解决相关解聘手续。
3.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自身原因延误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高昌区招聘咨询电话:裴其林 13999469260 徐冬梅 15022870606 朱钰章 18690655885(电话咨询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
咨询时间段为:9:00-13:00 15:3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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