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办事处财政队伍建设,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办事处财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员为街道办事处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主要从事村(居)财务相关工作。本次拟招聘合同制人员4名,具体岗位分配如下:
会计2名、出纳2名。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和要求:会计相关专业或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及以上会计职称。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8年12月2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2、正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处罚过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聘用期待遇
临聘人员报酬由基础报酬、岗位报酬、绩效报酬、年度考核奖励等四部分构成。
1、基础报酬:2000元/月。
2、岗位报酬:300元/月。
3、绩效报酬:绩效报酬为每月1000元,分为基础绩效(600元)和奖励绩效(400元)。
基础绩效每月经街道办事处考核后发放,奖励绩效每年年底经综合考核后兑现。
4、年度考核奖励:年度统一考核,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5、其他保障: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日26日止(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董公寺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董公寺街道办事处二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招聘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具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④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5)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签署审查合格意见,并现场发放笔试通知单。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
(6)公开招聘人员数量与报名人员之比不足1:3比例时,取消本次招考。
(三)统一考试:
(1)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通知单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笔试加分)
①截止2018年11月30日,具有报考岗位工作经验,且工作满2年者,加2分(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工作证明);
②汇川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需提供所在镇街脱贫攻坚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加2分;
③符合两个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只加3分。
(4)笔试后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以递补,递补方法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三轮,递补中如遇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不再递补。
(2)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必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以递补,递补方法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三轮。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天。对拟招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研究是否续签。
五、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咨询电话:0851-28671719
监督电话:0851-28670980
六、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将在汇川区政府网进行通知,涉及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站公告。考生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随时畅通,以便通知联系。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影响参加招聘、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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