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全县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动河(湖)水面环境保护、改善促进生态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募一批“民间河(库)长”(公益性志愿组织),参与我县主要河湖的生态环境整治行动,为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工作出谋划策,发挥监督作用。
一、“民间河长”主要职责
(一)对河湖进行巡查;发现周边企业污染排放,河面漂浮物、河岸垃圾、非法采砂制砂、违法搭建,非法捕鱼及偷排偷倒等问题及时举证上报。
(二)积极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理念,劝导全社会参与河长制工作。
(三)发挥熟悉环境与民情的优势,收集反馈周边群众对于治水的意见和建议,搭建起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
二、招募时间及条件
(一)招募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8日
(二)“民间河长”需符合以下条件:
1.熟悉河道、口碑好、威信高、热心于公益事业;
2.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
3.实行属地就近原则,平时居住或工作在河湖附近;
(三)“民间河(库)长”的对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治水专家、教师、党员、企业家、村干部(支委、村委委员)、媒体记者、村民组长、共青团员、普通群众、退休干部等。
三、招募途径
“民间河(库)长”采用自荐和县、乡、村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由县河长办招募。
报名地点:江口县“民间河(库)长”在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水务局)报名,也可在县门户网站上下载表格填报。
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水务局),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0856-6765626,邮箱:1406794115@qq.com。
招募名额:主要河流按照县、乡级河长名录分段至少招募1名“民间河长”。
四、工作待遇
“民间河(库)长”是志愿者,不计报酬。实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
原标题:2018年江口县“民间河(库)长”招募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江口县民间河(库)长报名表.xls
附件2:县级河流名录分段明细表.xls
附件3:乡、村级河流名录分段明细表.xlsx
江口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12月19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