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天柱县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通过“组织推荐”“个人申请”和“随机抽选”相结合的方式,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政治考察,拟确定以下96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现予公示。
罗安邦、王祖淮、刘 杰、袁政军、龙泰熠、王绍华、吴育智、秦 俊、刘国湘、吴位松、杨照盖、
龚经碧、吴可强、杨召培、蒋家凡、刘克忠、刘凤黔、陶光平、吴开针、龙泰辉、肖锦生、刘祖明、
王 静、周道伍、谢子龙、吴可群、杨仁勇、罗国军、余长灯、杨家堂、吴述根、黄大荣、王华平、
王阳明、杨胜军、邓雄男、杨光华、郑桂枝、杨天波、陆应平、李家双、杨良校、刘福坤、杨智楠、
李春林、王扬灿、陶昌平、梁恩波、杨学华、杨顺堂、蒋文明、杨天林、杨仁龙、张美椿、吴 刚、
吴位胜、吴礼虎、吴展锋、杨宏广、杨开金、刘德力、吴才源、袁振忠、杨 海、吴林刚、潘存弟、
龙 奇、刘开荣、吴安校、龙景地、全裕柱、龙安江、杨远东(女)、陈再满(女)、周 燕(女)、
廖德慧(女)、杨丽萍(女)、黄莉萍(女)、郑艳平(女)、周翠花(女)、杨 青(女)、
余 静(女)、龙丽颜(女)、余 芳(女)、杨松清(女)、姜大清(女)、潘琴环(女)、
吴小慧(女)、李冬霞(女)、吴锦秀(女)、龙立桃(女)、刘柱沙(女)、陈三桃(女)、
龙仙金(女)、江 沁(女)、梁利亚(女)。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9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司法局、县法院相关部门反映。
受理电话:7557528、7580906
天柱县司法局天柱县人民法院天柱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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