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汇川区“村(居)财镇(街)管村(居)用”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我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财务工作人员5名。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员为乡镇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主要从事村级财务相关工作。本次拟招聘合同制人员5名,具体岗位分配如下:
1.会计2名、出纳1名。
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会计相关专业,具有会计师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2.综合业务人员1名。
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文秘相关专业,具有较强文字功底者优先。
3.专业技术人员1名。
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建筑建设相关专业,具有建筑施工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8年11月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2、正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处罚过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聘用期待遇
临聘人员报酬由基础报酬、岗位报酬、绩效报酬、年度考核奖励等四部分构成。
1、基础报酬:2000元/月。
2、岗位报酬:300元/月。
3、绩效报酬:绩效报酬为每月1000元,分为基础绩效(600元)和奖励绩效(400元)。基础绩效每月经镇政府考核后发放,奖励绩效每年年底经综合考核后兑现。
4、年度考核奖励:年度统一考核,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5、其他保障: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9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板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招聘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④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
(5)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签署审查合格意见,并现场发放笔试通知单。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统一考试:
(1) 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通知单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板桥镇人民政府四楼大会议室。
面试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笔试加分)
①截止2018年10月30日,具有报考岗位工作经验,且工作满1年者,加2分(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工作证明);
②汇川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报考的(需提供所在镇街脱贫攻坚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加2分;
③符合两个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只加3分。
(四)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以递补,递补方法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三轮,递补中如遇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不再进行递补。
(2)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必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天。对拟招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如工作因需要可续签。
五、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咨询电话:0851-28320259
监督电话:0851-2832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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