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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贵州省民族歌舞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贵州省民族歌舞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演艺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促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舞蹈演员2名,主持兼声乐演员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贵州省民族歌舞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舞蹈演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2月6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gzm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8年11月27日到2018年12月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7日(9:00至18:00);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民族歌舞团(贵阳市南明区月亮岩路21号)。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贵州省民族歌舞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gzmw.gov.cn)上公示。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贵州省民族歌舞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gzmw.gov.cn)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贵州省民族歌舞团组织实施,考试分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专业测试主要内容及时间: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确定,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等。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测试时间:2018年12月20日8:00-18:00;测试地点:贵州省民族歌舞团(贵阳市南明区月亮岩路21号)。考生须于2018年12月19日到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人事处(贵阳市云岩区省政府大院5号楼0823号室)领取准考证。

  未完成所有专业测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成绩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gzmw.gov.cn)上公示。

  2、面试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专业测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gzmw.gov.cn)上公示。

  面试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专业素养等。

  面试采取现场单个测试的方式,测试地点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省政府大院5号楼八楼)进行,测试时间待专业测试完成进入面试阶段后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gzmw.gov.cn)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gzmw.gov.cn)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8年12月1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gzm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5612606、86837434

  监督电话:(0851)86854150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表:

  1.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贵州省民族歌舞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贵州省民族歌舞团2018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招考单位名称

职位名称

职位说明

招聘名额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和要求

1

贵州省民族
歌舞团

舞蹈演员

从事舞蹈表演

2

中专及以上学历

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舞蹈教育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

贵州省民族
歌舞团

主持人兼声乐演员

从事主持及
声乐表演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音乐学、音乐表演

 

2.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贵州省民族歌舞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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