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自主公开招聘财务人员2人、临床医生2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笔试)与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作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方式
1.拟招聘2名财务人员、2名临床医生。
2.招聘方式:财务人员招聘采取面试与实践技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临床医生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招聘人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根据结果择优聘用。
三、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财务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类财务相关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资格证及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临床医生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在校大学生;
2.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辞职以及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满后截止到2018年11月20日未满3年的人员;
4.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社局就业公众号、医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 日—12月3日
2.报名地点:望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6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咨询电话:0859--4610697
1.考试
在医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人事科负责组织,统一进行,并进行现场操作考核。
2.临床医师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08:30—10:00
3.面试时间
2018年12月11日上午:09:00—11:30
4.考试地点
望谟县人民医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原则
采取高分到低分聘用。
五、公示及体检
综合成绩符合聘用标准的考生,医院院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医院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确定工作意向,组织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者3天内通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递补程序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1.体检不合格的;2.经举报查实不符合聘用的,3.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
拟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践技能成绩较高者进行聘用。
七、聘用与待遇
经确认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订立期从正式聘用期开始)。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财务人员全日制大专学历合同期内待遇按现行医院聘用人员执行并缴纳相关保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资格证和临床执业医师按在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执行。
八、组织纪律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违反考风考纪的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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