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福泉市中医医院党委研究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员及纪检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福泉市中医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员及纪检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成立福泉市中医医院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苏 军
副组长:王守富 黎友富 闵 坤
成 员:丁晓林 王 琼 郑碧蓉 陈国康 杨 会
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具体由闵坤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福泉市中医医院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员及纪检工作人员各1名,共2名人员,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2《福泉市中医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员及纪检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或有从事党建、纪检工作经历人员(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2.谦虚谨慎,勤奋敬业,甘于奉献;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福泉市中医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员及纪检工作人员职位表》);
5.年龄35周岁以下。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8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时,报名截止时间11月28日17:30时(报名时间为工作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予招考,特殊需要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招考。
报名地点:福泉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闵坤 联系电话0854-2440339
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福泉市中医医院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招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有资格证书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填写福泉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由医院自主命题,不指定具体材料,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8 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成绩出来后,由福泉市中医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面试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除不可抗拒外力因素外。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折算、面试成绩按60%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福泉市中医医院入职体检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福泉市中医医院院务公开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予递补。
十一、待遇情况
按照福泉市中医院相关待遇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福泉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2444142
十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四、在招聘过程中,因考试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五、本《福泉市中医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员及纪检工作人员简章》解释权属福泉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六、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福泉市中医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
1.《福泉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员及纪检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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