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8年新疆财经大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重点大学。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六大学科。目前,已形成以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为主要办学形式,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体系。截至2018年9月,在职教职工1183人,其中专任教师733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4.2%,专任教师中博士207人,硕士42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6.5%。
学校199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中国(新疆)--中亚经贸合作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拥有1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5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拥有3个自治区一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高峰学科,2个高原学科),2014年获批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35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16个教学院部,另设有MBA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设有中亚经贸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所和金融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拥有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中亚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国别区别研究中心,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新疆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经济统计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以及中亚经贸研究与汉语人才培养基地。设有国家汉语水平考试(MHK)新疆考点和英国雅思考试(IELTS)新疆考点。
经过68年的发展,学校形成“新疆名牌、西北一流、全国知名、辐射中亚”的发展目标和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的办学定位。学校秉持“经世济公、至善至诚”的校训,发扬“自强不息、严谨求实、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大学精神,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新疆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附件1);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3年11月14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11月14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须提供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八)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201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九)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十)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18: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新疆财经大学人员招聘系统(http://202.201.208.54:8080/zpgl/user/goToIndex.dox,下同)注册报名。
网络报名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考核时需提交审查);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程老师,0991—7842171。
(四)网上报名步骤:
步骤一:请登陆新疆财经大学人员招聘系统,点击“我要应聘”后,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含有X的请大写,用户名和密码请妥善保管;
步骤二:注册登陆后请查看“招聘信息”,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点击“申请/发送”后,仔细填写“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信息”、上传“个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
步骤三:请进行“个性化简历”上传。个性化简历包括个人求职简历与报名所需材料两部分。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JPG格式),扫描件要清晰、大小适中,将扫描后的材料依照顺序(材料顺序查看下方顺序表)插入个人求职简历之后(同一个WORD文档里),WORD文档命名为“岗位名称(代码)+姓名”,(如,“宣传部专干(2002)+张三”、“辅导员(2008)+张三”),不按照要求上传“个性化简历”即视为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做退回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请据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虚报和瞒报,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WORD版“个性化简历”中的报名所需材料及其排列顺序为(注:招聘岗位未要求的材料请不要上传):
1、个人求职简历;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4、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扫描件;
5、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须提供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6、岗位要求须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7、在职人员(含聘用)须携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8、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招聘工作任一环节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步骤四:点击“应聘状态信息查询”,仔细查看岗位详情,误选、错选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系统无更改功能,请慎重。点击“发送到用人单位”;
步骤五:在“应聘状态信息查询”中,如显示“返回修改”,请查看“返回修改原因”,修改后点击“发送修改信息”,直至显示“报名成功”后,则无须进行修改。未按审核意见进行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
步骤六:“个性化简历”中要求的材料请妥善保管纸质版,进行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八、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上午10:00-下午20:00(北京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地点:新疆财经大学经世楼7楼人事处717办公室。
(三)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在新疆财经大学人员招聘系统上提交的“个性化简历”中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考核
考核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考核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约为20分钟,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考核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十、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一、考察
(一)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二)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二、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财经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三、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财经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五、招聘监督
新疆财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7842205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考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2018新疆财经大学第二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新疆财经大学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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