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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招考】2018新疆玛纳斯县公安部门地方事业编人员招聘158名公告(不限户籍,报名截止11月11日)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玛纳斯县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158名玛纳斯县公安部门地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数量

1、共计招录158人,其中男性153人,女性5人。

(二)报考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男性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28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

2、男性限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女性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和族别不限;

4、少数民族必须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5、能够熟练书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报考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p>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4、玛纳斯县公安局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及公告发布之日起从玛纳斯县公安局警辅辅助人员岗位离职的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9、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10、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1、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现场报名(新公安局“警辅办”)

初审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11日19时;

(二)笔试:2018年11月13日(上午10时)(玛纳斯县中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体能测试:2018年11月14日(上午10时)(地点:玉都体育场)

(四)面试:2018年11月15日(上午10:00)(玛纳斯县中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体检:2018年11月19日。

(六)考察:2018年11月20日。

(七)公示:2018年11月21日。

三、考录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8年11月2日,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现场报名(2018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19时)

1、2018年11月5日-11月11日19时,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按照简章要求报名参加。

现场报名地址:玛纳斯县平安路新公安局二楼“警辅办”进行。工作人员对填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组织笔试(2018年11月13日)

1、2018年11月13日,报名人员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笔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玛纳斯县中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县公安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公安局负责通知。

2.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2018年11月14日将体能测试结果报县招聘办备案。

(四)组织面试(2018年11月15日)

1、2018年11月15日,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组织、纪检、人社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命题、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题本由县招聘办统一安排。

3、考官及工作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所在面试考场。

4、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编号隐名,面试区域封闭,县纪检监督人员组织工作人员和考生抽签。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公安局组织实施。

1、按照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招聘办批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2018年11月19日将体检结果(以医院医生诊断为准)报县招聘办备案。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须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被考察人员统一由公安部门分配至相关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岗(带薪)。

考察主要了解掌握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从本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再组织体检、考察。考察期间,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测试、考试。考察工作结束后,公安局于2018年11月21日前将《2018年玛纳斯县公开招聘公安部门玛纳斯县事业编工作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花名册》及考察总体情况说明报县招聘办。

(八)公示

对公安局确定的考察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和玛纳斯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或虽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录人员均为玛纳斯县地方事业编制。

(二)工资待遇。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工资由县财政拨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警衔工资、绩效工资,享受精神文明与综合治理奖,每月按照工作岗位、学历、警衔工资及绩效考核应发工资不等。

(三)其他待遇。

1、录用人员可享受统建房政策,并提供免费公寓宿舍,每月补助660元伙食费。

2、享受年休假、产假、婚假、探亲假等带薪休假。

3、招录人员的配偶及家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参加玛纳斯县各类岗位招聘,优先录用。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享受玛纳斯县“绿色通道”人才引进政策。

五、招聘事宜

(一)报名电话:

0994-6629600(玛纳斯县公安局“警辅办”)

(二)报名地点:玛纳斯县平安路新公安局二楼“警辅办”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5、一寸免冠照片3张(红底)。


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玛纳斯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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