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规定,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为做好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确认、资格复审、人员递补时间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采取分职位分时段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01职位,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02职位,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人员递补时间安排
2022年1月14日通知,2022年1月17日开始到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进行递补审核,直至递补工作结束。
二、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地点
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休闲体育场旁嘉禾影院三楼)。
三、复审对象
详见《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入围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四、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有预加分的,须先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再进行资格复审,无加分项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一)现场加分确认所需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并在报名时已申请预加分的报考人员,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统一格式的《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到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休闲体育场旁嘉禾影院三楼)进行现场加分确认。
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提交《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暨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公民的子女,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需要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于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簿(含父母)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普安县户籍(生源)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经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1份;
4.教师资格证书资料(已取得证书的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1 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限普安县户籍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仍具有普安县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报考定向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02职位的2019、2020年毕业的考生,毕业后有在相关单位就业经历的,须提供2021年10月31日前辞职的印证资料,无工作经历的,由考生提供书面承诺;
7.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人员递补
(一)经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消加分后笔试成绩未达到资格复审成绩要求的考生,取消资格复审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办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
1.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2.经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相关问题的,经招聘办核实后再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亲笔签署《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和就业经历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纳入普安县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4.加分确认及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招聘单位及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期间,工作人员和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入复审地点:
1.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2.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3.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4.符合《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和其它疫情防控规定相关要求。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6355(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温馨提示: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相关事宜均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可登陆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目查看公告。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入围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暨加分申请表.doc
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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