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甸县2018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网上报名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孙大吉同志为罗甸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从发布公示之日起,为期七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电话:0854—7621132。
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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