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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贵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



为加强我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优化人民警察队伍结构,进一步充实警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民警察。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贵阳市公安局共计划招录人民警察50人,其中:贵阳市公安局机关计划招录20人;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计划招录10人;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计划招录20人。各招录职位详见《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人员(简称“五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六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22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优秀村干部、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18年10月22日户籍登记仍在贵州省。本省生源是指原为贵州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7.优秀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15年度及以前担任,目前仍在职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由所在乡党委推荐,经县级组织部门同意。

 8. 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以下人员报考:

(1)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截止2018年10月22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止2018年10月22日服务期满的人员。

(3)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2015年度是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招录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

3.截止2018年10月22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8年10月22日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

12.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gyrsks.gygov.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6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8年11月初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7日16:00。

1.资格初审在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贵阳市公安局负责实施。

贵阳市公安局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贵阳市公安局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10月26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贵阳市公安局提出申请,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另行注册账号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贵阳市公安局申请,经贵阳市公安局及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

3.2018年10月26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8年10月28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贵阳市公安局10月29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个人联系电话和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贵阳市公安局联系。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22日9:00至10月30日16: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贵阳市公安局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

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16:00。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报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打印),还须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之一:《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8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2018届特困毕业生免除考务费申请表》(附件2,考生可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打印)。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2018年10月30日(9:00至15:00)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联系电话:0851-8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近贵州省军区解放路口天桥)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

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于12月中旬在“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所需达到的最低成绩。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体能测评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5:1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5:1比例的在5:1比例以内按最高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贵阳市公安局负责体能测评的实施工作。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申请时使用的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含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就职的公职人员考生)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持退伍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盖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两轮。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阳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考务工作,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含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必须在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招录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贵阳市公安局报省公安厅审核。经审核后报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市相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851-86797102(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人事处)

0851-87989189(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处)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处理网上在线报名、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报名缴费等技术问题):

0851-8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0851-86981370(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

(四)考生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在整个招录过程中保持畅通。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告知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等导致无法联系影响招录工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录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六)考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贵阳市公务员招录专栏”及时获悉招录过程中各项信息和温馨提示。

 

附件:

    1.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xls

    2.特困学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xls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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