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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石阡县总工会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10月10-11日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蔡林(县总工会党组书记)

  副组长:马绿秀(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员:李敏(副主任科员、办公室负责人)

  付亮(办公室主任)

  郑喜和(组宣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总工会,李敏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采取聘用制,由县总工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年龄及性别:年满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女性;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2)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六、招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石阡县总工会办公室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七、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1人,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第一名予以录取。报名人数为1人的,符全条件的直接予以聘用。

  八、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1、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我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上。

  2、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九、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石阡县总工会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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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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