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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镇远县人民医院第二阶段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9月26-28日报名)



    镇远县人民医院2018年第二阶段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于2018年9月21日正式公布(详见附件), 公布期五天(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5日)。

  咨询电话: 0855-5722721 0855-3870064

  镇远县人民医院2018年第二阶段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docx(点击下载报名表及岗位表.docx

  按照《镇远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实施步骤,我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于2018年7月结束,根据我院目前实际需求情况,经2018年9月17日院长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在2018年进行第二阶段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财会专业技术人员2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报请镇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在镇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下,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镇远县人民医院具体进行实施,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见《镇远县人民医院2018年第二阶段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财会人员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士 学位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9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已招考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已招考录用到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在镇远县人民门户网(http://www.zhenyuan.gov.cn/),发布时间2018年9月21日至25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28日,报名地点:镇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报名费:100元/人(人民币),作为招聘工作的各项费用

  要求: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镇远县人民医院2018年第二阶段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交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或户口册)原件、复印件(证件原件查看),及个人简历、蓝底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5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内(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及面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到报考单位所在县(市)领取(详见指定网站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 + 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所占比例。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逾期不参加面试、笔试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由镇远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负责具体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已招考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已招考录用到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七、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镇远县门户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的,与镇远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并上报县卫计局和相关部门备案。

  八、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

  参照镇远县2017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

  根据科室用人考核,经考核合格可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镇远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870064(镇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5—5718027(镇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55—5725389(镇远县纪委)

岗位 类型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

其他条件

专业技术岗

13

财会人员

全日制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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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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