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钟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规定,为做好六盘水市钟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钟山区招聘办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月7日至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复审地点:
1.报考钟山区教师岗位的在职合同制教师,资格复审地点在钟山区教育局人事股;报考钟山区教师岗位的其他人员,资格复审地点在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2.报考其他岗位人员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3∶1(含3∶1)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方式
钟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规定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相关要求
(一)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须现场签署《六盘水市钟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同志复审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区招聘办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
(二)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计划数予以取消。
(三)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的考生,均应在相应的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否则将对相关考生的诚信情况记录在案。
(四)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持受委托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资格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五)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需提供的资格复审资料
1.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报名信息表》一份(登陆“钟山区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gzzs.pzhl.net>自行打印)、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
4.兵源地或生源地为钟山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部队驻地在钟山区的随军家属须提供随军证明。
5.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满1届以上的证明及由所在村、乡(镇)纪委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说明、卫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乱纪情况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6.国有企业(含国有集体组织)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档案存放于私企的人员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情况无需提供)。
7.其他须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等)。
七、其它事项
(一)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指定网站查询面试公告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提前做好准备。
(二)六盘水市钟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发布的各项公告都将在《招聘简章》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布(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s.gov.cn/)),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网站上公布的招聘工作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各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省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相关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如因疫情影响导致现场资格复审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1.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3.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4.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6.资格复审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7.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和资格复审前3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余人员须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码,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8.资格复审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四)监督举报电话:0858-8224275
咨询电话:0858-8691782 8220656
附件: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排名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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