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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湄潭县石莲镇人民政府拟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2名:9月11-16日报名)



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为有序开展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工作地点:石莲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必须符合《湄潭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4、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18—35周岁(含35周岁,男女不限);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

  7、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缴齐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6日(时间为上午8:30点—下午5点)。

  2、报名地点:石莲镇人民政府;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2张。

  (二)考试

  笔试面试成绩均占5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如笔试比例达不到3:1,则直接进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咨询:黎成亮 电话:0851-24040013

  四、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协议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连续无故旷工1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20日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附件:石莲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湄潭县石莲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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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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