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石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樊赵(石材办主任)
副组长:李廷海(石材办副主任)
赵丛雄(石材办副主任)
成员:毛晓庆(综合股股长)
郑锡燕(信息股股长)
杜启娇(业务股副股长)
覃艳(综合股工作员)
王卫东(综合股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股,由赵丛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毛晓庆、覃艳两位同志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石材产业化发展办公室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开展石材行业的服务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石材行业工作经历的优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6、年龄:女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7、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当地村委会、国土部门证明为准)。
(4)4050人员(女生满40岁、男生满50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
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
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
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石材产业化发展办公室综合股(人社局办公大楼7楼),咨询电话:0856-7656958。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1人,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前1名予以录取。报名人数为1人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一)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上。
(二)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八、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石阡县石材产业化发展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