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3日。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8月6日—2018年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复审人员名单随成绩公示。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按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方法详见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应当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8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村医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并持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部分岗位还需满足岗位明确的服务时间限制);
7.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9.报考层级为“县市”岗位的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报名前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本年度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并同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证件原件的承诺书。
未尽事宜请联系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
联系电话: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55-6419629
从江县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从江县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册.xls
从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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