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8〕20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六盘水市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六盘水人社局发〔2018〕10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盘州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盘州市实际,现将盘州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条件及岗位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盘州市户籍且毕业两年内(2017届、2018届)离校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二)见习单位及岗位:
盘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市政府平台公司共66家,400个见习岗位。见习单位及岗位详见《盘州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表》(附件1)。
(三)见习时间: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派遣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报名工作,统一由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会议室,联系人:高晨晨、陈行;联系电话:0858-3635543,0858-3839439;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
(4)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由所居住地乡(镇、街道)扶贫站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截取的贫困户信息截图(截图需扶贫站签字盖章)。
(5)《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1份(自行从网站上下载或提前到盘州市人社局5楼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公室领取)。
(6)就业创业证(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提前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办理就业创业证所需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免冠同底两寸照片2张。
(二)确定见习人员
见习人员面试工作由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见习单位开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见习人员确定后,由见习单位自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学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凭所居住地乡(镇、街道)扶贫站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截取的贫困户信息截图(截图需扶贫站签字盖章)给予减免体检费用,具体事宜由见习单位另行通知。
(四)派遣及培训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遣前往各见习单位报到,并按要求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盘州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见习单位、见习生各保留一份。参加盘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的人员,需参加见习岗前培训,培训统一由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策保障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生活补助每月不得低于盘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60%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40%部分由同级财政补贴,其中:国有企业、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40%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补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就业资金承担的60%部分,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按有关要求向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性申请拨付。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要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凭票据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元/年的标准进行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结束申报补贴时一同申请拨付。是否提供食宿,由见习单位自行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为避免报名现场拥挤,请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前从网站上下载或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公室领取《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并在报名前将登记表填写后直接到报名现场提交工作人员审核。
附件1: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
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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