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天产室”)成立于1998年,是贵州省政府和中国科学院共建的独立法人正厅级事业机构,实行贵州省和中科院双重领导、以贵州省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经科技部批准为第一批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15年与贵州医科大学进行整合后加挂“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牌子,2016年获批“省部共建药用植物功效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天产室现有科研人员9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60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外专千人计划”1人,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3人,省核心专家1人,省管专家3人,贵州省十百千计划“百”层次4人,贵州省科技创新团队领衔人3人,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4人(详见:http://www.gzcnp.cn)。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8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2年8月6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贵州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gmc.edu.cn)和天产室网站(http://www.gzcnp.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8年7月25日到2018年8月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10日(上午9:00-下午5:00);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海路贵州科学城内,天产室综合办公室(1),报名费100元(只收现金)。
现场报名须提前下载并填写《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贵州医科大学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专业技术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按百分制计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gmc.edu.cn)和天产室网站(http://www.gzcnp.cn)上公示。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查
由贵州医科大学和天产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gmc.edu.cn)和天产室网站(http://www.gzcnp.cn)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贵州医科大学和天产室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科目及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50分)和《专业综合知识》(总分100分),以百分制计算后,分别按25%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一天(2018年8月17日),上午9:00-下午5:00(凭报名表及报名缴费收据领取).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gmc.edu.cn)和天产室网站(http://www.gzcnp.cn)上公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gmc.edu.cn)和天产室网站(http://www.gzcnp.cn)上公示。
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及打分方式。
面试内容: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专业知识及工作规划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并按50%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gmc.edu.cn)和天产室网站(http://www.gzcnp.cn)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gmc.edu.cn)和天产室网站(http://www.gzcnp.cn)上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8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天产室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贵州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gmc.edu.cn)和天产室网站(http://www.gzcnp.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和天产室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3809055监督电话:0851-88416212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医科大学、天产室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医科大学、天产室负责解释。
附表:
1.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部门
岗位
岗位编号
岗位描述
拟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需求
其他要求
备注
财务处
专业技术岗
01
预决算
1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统计实务、审计学
1.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
2.具有一年以上(含1年)工作经验。(截止计算日期2018年8月)
创新药物研究中心
02
结构修饰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民族学(二级学科)、 中药学、农药学、药物化学、有机化学
03
新药研发
1
药物化学、有机化学、天然产物化学、制药工程、中药学
04
新药合成
1
有机化学、药物化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05
有机合成
1
有机化学、药物化学、制药工程
药理与生物活性研究中心
06
药理研究
1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动物学、细胞生物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免疫学、分析化学、植物保护
07
生物活性研究
1
药理学、中药学、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
分析测试与品质评价中心
08
分析、检测
1
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化学工程、物理化学、药物化学、中药学、药物分析学、制药工程
2.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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