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麻江县人民法院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辅警)3名,其中:协助从事宣传工作人员1名,协助从事导诉工作人员1名(限女性),协助从事警务保障工作人员(辅警)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保密意识强;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2年3月3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宣传工作人员岗位,具有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导诉工作人员岗位,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辅警除满足上列第(一)、(二)、(三)项要求外,需进行体能测试,其中:男性辅警,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辅警,身高155cm及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持有C1以上驾照的优先。退伍军人、持有A1以上驾照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应聘报名对象:
(一)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
(三)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四)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五)有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七)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在服刑或被判处死刑的,以及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参加邪教组织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6日(星期六)至2022年4月17日(星期日)共2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麻江县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855-2620212。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麻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辅警)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后,再填写《麻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辅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信息要真实、有效,如填写信息有虚假、错误、不完整情形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考生本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如有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麻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辅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有效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考试
宣传工作人员和导诉工作人员的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的得分即为本次考试成绩。辅警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体能测试。
1、时间:2022年4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2、地点:在麻江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大厅集中安排。
3、内容:招聘辅警,测试考生的体能情况,按照司法警察体能测试有关标准进行。
(二)面试
辅警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全部入围面试。宣传工作人员和导诉工作人员按报名的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应聘人员需进行口语表达。
3、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地点:麻江县人民法院。
六、体检及政审
1、体检对象的确定。以体能测试(辅警)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4、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进入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并组织开展考察政审。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导诉工作人员和辅警实行试用期1个月,宣传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
2、单位为聘用人员提供办公、服装、旅差费、公休假等必要保障。聘用人员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四部分组成。
从事宣传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每月2500元(试用期工资2000元);工龄工资:按照聘用年限确定,聘用年限每增加1年,工龄工资增加240元(每月20元);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计算,每月封顶3500元,具体绩效考核工资在签订聘用协议时另行明确。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交纳。
从事导诉工作人员和辅警基本工资:每月2500元(试用期2000元);工龄工资:按照聘用年限确定,聘用年限每增加1年,工龄工资增加240元(每月20元);绩效工资:每月300元(年底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交纳。
八、管理
1、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因聘任制工作人员(辅警)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时,由麻江县人民法院按报考人员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2、聘任制工作人员(辅警)为不占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和事业编制、没有警籍和办案权限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
3、聘任制工作人员(辅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严格按合同管理。如在聘用期内,不胜任工作或有违反纪律等问题的,随时予以解聘。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招聘政策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2620212
附件:麻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辅警)报名表.doc
麻江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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