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金沙县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21〕1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派程序、公开选派结果的公开制度。拟定招募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测评、体检、公示、派遣的程序进行。
二、见习需求岗位
见习需求人数100名,详见《金沙县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就业见习对象及条件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6-24岁失业青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登记日期之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人社部门登记失业之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通过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见习岗位,报名免收报名费。就业见习报名由就业见习单位组织,报名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金沙县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就业见习单位具体负责。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一份;
2.高校毕业证书(或学校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审核);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审核);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测评
见习对象具体由各见习单位组成测评组,采取公平竞争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评(笔试或面试、面谈等方式),并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见习对象。若见习单位需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见习需求计划数,由县引导办根据报名情况及各就业见习单位意愿进行调剂。
五、体检
通过测评进入体检环节的就业见习人员须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自行安排,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六、公示及派遣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引导办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见习的,取消选派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见习人员在公示结束后3天内到就业见习单位报到,无故不按期报到并未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表4)的视为放弃选派资格。
就业见习单位要在与见习人员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4)后立即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并报县引导办备案。
就业见习单位要在2021年7月20日下午5:00前将《2021年度毕节市青年就业见习测评信息及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附件3)》报县引导办。
七、见习期间及见习期满相关事宜
(一)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
(二)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最高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八、见习管理
(一)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鼓励见习人员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自主择业和创业;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报县引导办备案。
(二)县就业服务中心为参加见习的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九、纪律监督
招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7-7252760 (金沙县引导办)
附件:1. 金沙县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3. 2021年度毕节市青年就业见习测评信息及体检合格人员名单.xlsx
金沙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
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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