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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2021年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021年4月6日-4月13日)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省数促会)是促进全省大数据战略发展的专业性、规范性、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其会员单位涵盖了数据研发、数据生产、数据加工、软件开发、信息处理、通信设施、网络安全等各类企业以及咨询、培训机构和高校等近200家。根据省数促会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处工作人员。
  一、招聘机构
  为保证招聘工作高效、顺利开展,特成立省数促会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为民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副会长 
  副组长:许 懿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秘书长
  成 员:宋希贤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 
  王 媛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工作人员 
  罗江翠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工作人员
  莫星星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工作人员 
  二、工作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依法依规办事。
  三、招聘职数 
  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1名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服从指挥,爱岗敬业,诚实友善,严守纪律,热爱大数据发展事业,乐于为大数据企业奉献力量。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人员不得应聘;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七种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应聘资格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及一定的工作经历;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三)了解国家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四)掌握大数据产业的基本知识,具有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业务工作能力;
  (五)熟悉办公室日常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办文、办会、办事能力;
  (六)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七)身体健康,胜任履职岗位。
  六、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决定聘用、公示、办理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21年4月6日在贵州人才信息网、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发布。
  (二)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2021年4月6日起至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止。报名须提供与“应聘资格”相应的有效证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填写统一印制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2021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报名邮箱:dsjfzcjh@163.com;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简章》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四)笔试
  笔试科目:公文写作及其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2:00(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经笔试合格者,择优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简章》的应聘条件、应聘资格,对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学士或以上学位)、《居民身份证》原件、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六)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20至11:00(时限为4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将每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的60%加上面试成绩的40%,计入该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并择优进入考核程序和体检程序。
  (七)考核
  由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招聘工作小组组成考察组,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近期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客观、公正、详实的《考核材料》。
  (八)体检
  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果。其他机构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决定聘用
  由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会长办公会根据上述程序的终端显示,按规定作出聘用工作人员的决定。
  (十)公示
  决定聘用作出后,由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在贵州省人才信息网、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十一)办理试用手续
  由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秘书处按照有关规定,为公示期间无不良反应的应聘人员办理试用手续,签署劳工合同,试用期从决定聘用之日算起,为期2个月。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招聘待遇   
  (一)应聘人员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
  (二)转正后薪资待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餐补+话补+交通补贴+绩效+其他补贴。
  (三)四险一金按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所在地贵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福利待遇按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有关制度执行。   
  八、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回避制度,杜绝任何暗箱操作和违规行为。

  联系人:莫星星18285463075

附件:

       161770110028744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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