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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 招聘“双轨制”聘用人员笔试后笔试成绩排名、减少和取消部分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双轨制”聘用人员简章》,笔试环节成绩公示期已结束,现将笔试后笔试排名、减少和取消部分岗位、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排名

详见《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双轨制”聘用人员笔试成绩排名》(附件1)。

二、减少和取消岗位

(一)减少招聘人数岗位

观山湖区妇幼保健院“02岗妇产科医师”,参加笔试人数6人。经调整,岗位数减少为2名。

(二)取消岗位

1、观山湖区妇幼保健院 “01岗外科医师”,参加笔试人数1人,未达到最低进入资格复审比例,取消该岗位;

2、观山湖区妇幼保健院 “04岗内科医师”,参加笔试人数2人,未达到最低进入资格复审比例,取消该岗位;

3、观山湖区妇幼保健院“07岗综合管理”。参加笔试人数1人,未达到最低进入资格复审比例,取消该岗位。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双轨制”聘用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四、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下午16:00);

2、资格复审地点:观山湖区观山西路168号观山湖区妇幼保健院9楼会议室(观山湖区大健康中心)

3、资格复审方式: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4、资格复审要求:详见《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双轨制”聘用人员简章》关于资格复审的有关说明。

五、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简章》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放):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临时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若有要求的)

5、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7、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并在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聘用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9、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复审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11、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复审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2、《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若有要求的)。

13、其他《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的材料。

六、资格复审的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考生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及其它规定资料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3、《报名登记表》遗失的考生可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在线打印。 

联系电话:0851-84122422

  

附件1:《观山湖卫生健康2020年公开招聘“双轨制”聘用人员笔试 成绩排名.xls

附件2:《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轨制”聘用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附件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附件5:《委托书模板.docx

 

 

                             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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