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强化思想认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受到一定影响。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农村中小学从教,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我县乡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发展和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州决策部署,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我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强化防控举措,创新招聘方式,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开展招聘工作,保证招聘完成率达100%。具体落实中央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制定“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操作方案,负责本县特岗教师招聘的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等具体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要对2020年招聘聘用、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教师入编入岗、工资待遇保障等问题作出明确承诺。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细化举措,明确任务。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加强与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精心分配计划,广泛宣传政策,吸引广大高校毕业生应聘。
(二)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动态管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特岗计划”,支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
(三)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新聘用特岗教师的经费保障及资金监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补助所需经费由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给予工资性补助,统筹安排好特岗教师中央工资性补助资金,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相关规定,认真核准本县的“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和操作方案,指导和监督教育部门做好招聘工作。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今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稳步推进,推进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确保新聘用特岗教师秋季学期开学时按时到岗。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特岗计划”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附件:镇远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操作方案
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 中共镇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镇远县财政局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吴光强;联系电话:0855-5720954)
附件:镇远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操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我县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20名,用于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镇远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有关要求,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见镇远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2018、2019、2020年应往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是在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报考者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相近专业的范围由州“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界定,并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公布,下同)。
(五)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聘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六)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指总成绩在同学段同学科录取指标内末位平行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1)。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1中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中央“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中央“特岗计划”综合学科面向我州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招聘。
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指总成绩在同学段同学科录取指标内末位平行分)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上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国家“先上岗、再考证”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阶段性措施,根据全州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方案和操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州考务工作安排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我县相关考务安排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我县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请考生认真填写。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2.资格审查地点:镇远县第二初级中学东关校区。
3.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聘前必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时到我县资格审查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设岗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精准扶贫考生须提供县级扶贫办(移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证明材料。
(三)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组织等工作由县教育和科技局统筹落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
(1)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体育类命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gov.cn/)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
(四)面试和考试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16日。
2.面试要求: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并组织实施。
3.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24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5:1(四舍五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县教育和科技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州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我县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报到时间。2020年8月28日前(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或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五、资金安排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
六、政策保障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当地编制、人社部门,县级编制、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要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七、组织保障
为加强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成立镇远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夏文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杨 力 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欧阳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芳波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作久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罗培艳 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杨安平 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李育富 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姜 敏 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杨松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代炜丽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潘凌志 县教育和科技局局办公室负责人
毛颖峰 县教育财务核算和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吴光强 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股长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科局,负责招聘具体工作。杨力任办公室主任,杨安平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教科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镇远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远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小组遵照《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八、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
(二)县教育和科技局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做好《
(三)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绩效、目标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在县有关部门。
(六)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各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七)疫情防控。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按照“两早两全,应检尽检”的要求,对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参加2020年黔东南“特岗计划”的考生,要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14天内从外省低风险区来的考生,有健康绿码,均须在我州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参加考试。
2.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东南及接触去过北京市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人员的考生,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到我省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方可解除隔离并参加考试。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在入黔当天和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方可解除隔离并参加考试。
(八)咨询电话
黔东南州教育局人教科:0855-8503442
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5720954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 315172527959
九、监督投诉
黔东南州教育局和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反映。
本方案由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