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为有序推进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铜仁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铜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九级事业管理岗工作人员5名。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中共党员。
3.工作年限3年以上(其中至少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9.能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办公。
10.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历史问题、犯罪记录。
11.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尚在任职、新录(聘)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各区(县)党委政法委应至少推荐5名,铜仁高新区党工委、大龙开发区政法综治委及市直政法部门结合实际推荐。推荐时提供以下资料:
1.《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员会遴选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员会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A4双面纸打印,含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推荐人选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4张。
请各区(县)党委政法委,铜仁高新区党工委、大龙开发区政法综治委,市直政法各部门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员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及遴选资格条件要求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调整遴选职位数量。
四、组织考试
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由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实施,实行闭卷考试,结合政法工作要求,突出实践需要,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政法干部必备知识,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考评环节。
五、考察考评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察考评对象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考评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考评由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考评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全面考察考评(包括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创新、获奖表彰等)。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近三年工作实绩材料、查阅获奖表彰以及与考察考评对象进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考评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考评组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等有关材料。考察考评结束后,结合综合考察考评情况,考察考评组对考察考评对象进行量化打分。以考察考评的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办理调动
根据考察考评情况,经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员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确定拟录用人选,拟调动人选由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员会统一在拟调动人员原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报名时间
请各区(县)党委政法委,铜仁高新区党工委、大龙开发区政法综治委,市直政法各部门于2019年12月23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交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文岑旭、龙卫发,联系电话:5225717。
八、纪律监督
此次遴选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遴选工作情况及时报第一纪检监察组备案。
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员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有关工作要求
(一)推荐报名单位要高度负责,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推荐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要认真把关,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优亲厚友、严禁照顾变通。
(二)推荐报名对象要对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材料不真实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有关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保密规定。
附件2.中共铜仁市委政法委员会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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