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
一、职位和条件
公开招聘职位为水城县人民医院执业护士7名,导医2名,供应室工人3名。其条件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执业护士需护理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及执业护士资格证;导医需护理类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供应室工人需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4、截至2018年11月28日,护士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截至2018年11月28日,导医年龄在35岁周岁及以下,身高1.55米及以上,女性,仪表端庄,口语表达能力强。
6、截至2018年11月28日,供应室工人男女均可,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医院供应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1、执业护士工资待遇按《水城县人民医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根据学历,到我院的工龄、职称等按基本岗位、薪级及绩效工资进行计算为总工资。70%为基本工资,30%为绩效工资,经考核按月发放。
2、导医工资待遇为3000元,其中基本工资为2500元,绩效工资为500元,经考核按月发放。
3、供应室工人工资待遇为2500元,其中基本工资为2000元,绩效工资为500元,经考核按月发放。
4、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11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生育、医疗、大病、公伤等各种社会保险。
三、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含笔试、面试)、考察、组织体检、录用等阶段。
(一)公布职位和条件
通过多渠道发布招聘职位及条件。院内通过微信群及院内中层干部会议上传达。院外在水城县政府网公布招聘职位和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水城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3、联系电话:0858-8933370
4、报名办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种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一寸白底彩色近照1张及工作简历等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水城县医院人事科、护理部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招考资格。
(四)招考方式
1、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主要测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护理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当天公示。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主要测试参加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当天公示。面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
(五)组织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体检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在我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技能、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
(七)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本《方案》由水城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六、未尽事宜,由水城县人民医院研究决定。
水城县人民医院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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