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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公安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场所编外合同制看护人员简章(40人:8月13日-8月15日报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公安机关与监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有效衔接,按照《六盘水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市公安局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场所编外合同制看护人员4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此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计划招聘留置场所编外合同制看护人员40名,详见《六盘水市公安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场所编外合同制看护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六盘水市户籍的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含退役军人和六盘水市公安机关在职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7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六盘水市公安机关在职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留置场所看护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六盘水市公安局(德坞双嘎路口 )大院

参加报名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六盘水市公安机关在职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须提供2018年7月3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六盘水市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六盘水市公安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场所编外合同制看护人员报名表》,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并填写真实信息,若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代填代报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另行通知,领取后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50分,时间150分钟)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六、面试和总成绩

(一)面试

考生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50%)。

七、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市公安局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相应职位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计划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10.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11.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留置场所看护的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六盘水市公安局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六盘水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六盘水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负责管理。

       十、待遇保障

       1.拟聘用的留置场所编外合同制看护人员由六盘水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2.聘用的留置场所编外合同制看护人员实行劳动编外合同制管理,由六盘水市公安局负责实施考核;劳动合同5年一签,试用期6个月,在聘期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满5年,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合同。

       3.劳动报酬:每月实际领取约4000元人民币。

       4.社会保险待遇: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公安局研究确定。

     (四)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等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出具人亲笔签名。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8-8732169;

       举报监督电话:0858-8732045

附件:

    1、六盘水市公安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场所编外合同制看护人员计划职位一览表.xls

    2、六盘水市公安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场所编外合同制看护人员报名表.doc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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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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