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观山湖区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聘用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2021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2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的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状态、素质。
5.未受到过刑事、行政处罚、纪律处罚或处分。
6.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
7.符合《2021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所列条件。
三、薪资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发放劳动报酬。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在线投递邮件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7日17:00。
3.报名表填写:应聘者通过本简章附件1,自行下载《2021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填写,并在《报名表》中照片栏内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4.报送要求:《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xcbbgs1@guanshanhu.gov.cn。邮件名称和《报名表》文件名统一为“姓名+岗位名称”,如“张三+办公室工作人员”。邮件附件为个人如实填写的《报名表》。
(二)面试
区委宣传部根据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报名表》进行筛选,凡于2021年12月28日18时以前接到电话的,表示通过初筛,可以进入面试环节;未接到电话通知面试的,视为未通过初筛,区委宣传部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须携带《报名表》、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业绩材料等应聘所需相关资料,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委宣传部(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9号贵州地质科技园四栋11楼1106室)进行资格审查。参与面试的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完整,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隐瞒真实情况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考生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需测试写作能力)。通过面试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面试结束后10日内以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本人。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视为未通过面试,区委宣传部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递补
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体检合格、考察通过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4855640
联系地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9号贵州地质科技园四栋11楼
附件:
中共观山湖区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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