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蔡建权(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文超(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银(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明学(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杨超(办公室主任)
旷庆华(危化股股长)
宋波(非煤股股长)
徐建安(煤监股股长)
李先俊(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蔡建权副书记、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杨超、李先俊两位同志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蔡建权副书记、副局长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开展局安全生产监管和办公室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年龄:男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当地村委会、国土部门证明为准);
(4)4050人员(女生满40岁、男生满50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56-7650987。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前3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予以录取。
七、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一)岗位工资:2000元/月。(其中:按上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区)的60%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解决,其余部分由本单位承担)。
(二)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八、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石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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