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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赫章县招聘第六中学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赫章县编委办核编、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赫章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8〕XX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六中学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赫章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六中学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赫章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六中学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0年7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根据岗位需要,部分职位(详见职位表)作持相关资格证书的要求;资格证书未下发的,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若尚未正式下达成绩通知单,以成绩打印单和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成绩合格线通知文件为依据)。

  (五)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职位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2018年12月31日前需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止2018年7月10日在岗的特岗教师。

  (三)截止2018年7月10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两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四)截止2018年7月1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五)2018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七)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八)在公务员招录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九)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十)截止2018年7月10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一)截止2018年7月10日仍在岗的赫章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二)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十三)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四)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8年7月10日。详见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ezhang.gov.cn/)、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zbj.lm.gov.cn/)。

  (二)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 7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三)报名地址:赫章县教育局(赫章县城关镇和平路23号)。

  (四)报名办法: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五)报名所需材料

  1.《赫章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六中学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表》只收打印表。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8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 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5. 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六)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对照《招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职位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放弃改报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止的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下午5:30前。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8月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ezhang.gov.cn/)公布。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gzhezhang.gov.cn/)网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职位拟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式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实施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书的。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ezhang.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再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组织领导

  成立赫章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六中学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朱大庚(赫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安 玲(赫章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熊 伟(赫章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唐 瑜(赫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 华(赫章县教育局局长)

  黄佑银(赫章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慕学平(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颖玉(赫章县财政局局长)

  路 露(赫章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袁龙盘(赫章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毛金泉(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开富(赫章县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慕学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毛金泉、吴开富、袁龙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相关股室人员为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3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7223(赫章县监察委)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实施方案》解释权属赫章招聘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ezhang.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请点击.rar


    1.职位表

赫章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六中学工作人员职位表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职位类别

职位简介

地域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执业资格

其他报考条件

笔试科目

备注

大专

本科

研究生

赫章县教育局

赫章县第六中学

全额事业

1

法制辅导员

管理岗位

从事法制辅导工作

县直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法学、 知识产权、监狱学、律师、国际经济法、经济法学、监所管理、法律教育、行政法、法律、民商法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


公共基础知识


2

心理健康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县直

1

大专及以上

心理咨询、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


公共基础知识








合计


3










  2.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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