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调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具体情况见《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2年5月19日,县内服务未满5年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服务未满聘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与单位有特殊约定的);
2.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调查的人员;
3.截至2022年5月19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4.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5.工勤身份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2年5月12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长安街四小对面)。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等相关信息出现错误影响考调的,由考调人员承担责任。如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公务员、参公身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的承诺书(附件3);
(5)同底一寸标准彩色照片6张(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上);
(6)新冠肺炎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4);
(7)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报考人员在考试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调的,由考调人员承担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面试
(一)面试由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三)应聘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发放等相关事宜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根据各职位考调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五、考察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工作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调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用人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定性结论。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调动审批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行文调动。
七、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纪委监委相关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考调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考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得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及之后的任何考调环节,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2.本次考调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3.考调过程中,考调人员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4.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咨询电话: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1..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3.承诺书.doc
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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