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系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计量检定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现结合我所实际,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一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自愿报名,单位自主考试(面试)、考察录用人才。
二、招聘岗位信息
岗位名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岗位说明
业务室
工作人员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主要从事检验检测收样、数据录入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服从组织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尽心尽职,并承担相应义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5日,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认真核对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复印或扫描件。网上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1009601223@qq.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来自何地),现场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资料送至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办公室(西秀区迎晖大道56号市质检所三楼办公室)。
(二)资格初审
1. 资格初审由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审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单位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五、考试程序
(一)此次考试采取面试方法进行,由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待定(单位电话通知),面试地点为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三楼会议室。
(三)面试成绩为第1名的人员确定为招聘对象,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在安顺市市场监管局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招聘对象体检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节资格。
八、签订聘用合同及待遇
(一)试用期。公示结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辞职的,自然解除聘用关系。
(二)正式聘用。试用期结束后,聘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单位确定聘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自然解除聘用关系。
(三)聘用人员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
2.临聘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转正后每月实发固定工资约20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月计发,年终发放一次性奖金。
3.临聘人员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社会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和个人应缴部分随缴费基数的调整而调整。
九、未尽事宜由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负责解释和确定。
联系人:方廷 ;联系电话:0851-33282145
单位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56号
附件1: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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