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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遵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坚强领导和指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进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载体,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固体废物治理、乡村环境整治五场战役,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21年,遵义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天数为365天,优良天数356天,其中,优237天,良119天,轻度污染9天,优良率(达标率)97.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2优良率与2020年相比下降1.7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020年相比上升了0.26,首要污染物O3-8H。按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综合指数),中心城区2021空气质量略差于2020年。

2021年,遵义市中心城区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17天,占比4.66%;细颗粒物(PM2.5)为50天,占比13.70%;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为61天,占比16.71%;其它为无首要污染物天数(优)237天,占比64.93%PM10PM2.5SO2NO2年均浓度值分别为39241218微克/立方米,与上一年相比分别上升30.0%33.3%9.1%-5.3%2021O3-8H90百分位数为112微克/立方米、CO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立方米。与上一年相比2021O3-8H90百分位数浓度下降5.1%CO95百分位数浓度持平。六参数监测项目全部达标。其中:PM10PM2.5SO2NO2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值二级标准,COO3-8H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日均值二级标准(注:该两项指标无年均值国家标准)。

2021年,遵义市中心城区降尘年均值2.89/平方公里•月,全年无超标现象,与2020年相比下降1.40/平方公里•月;降水pH年均值为7.13,继续保持全年无酸雨,与2020年相比,pH年均值上升0.27pH单位。

(二)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2021年,全市15个县(市、区)(含新蒲新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六参数监测项目全部达标,年平均优良率为97.9%,除播州区优良率94.8%外,其余14个县(区)优良率均超过9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低为余庆县2.03,最高为播州区3.13,首要污染物主要为O3-8HPM2.5。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评价,排名依次为:余庆县(2.03)、务川县(2.13)、正安县(2.19)、凤冈县(2.21)、湄潭县(2.29)、绥阳县(2.33)、新蒲新区(2.36)、道真县(2.45)、桐梓县(2.47)、汇川区(2.52)、仁怀市(2.58)、红花岗区(2.69)、习水县(2.70)、赤水市(3.05)、播州区(3.13)。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遵义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良好,全市24条河流47个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考核要求或优于类水质类别的有46个,水质达标97.87%注:羊柱头渡口实达,达到年度水质考核要求),其中,19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类,水质优良率100%。不达标断面1个(盐津河劣类)47个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中,I类水质的断面占10.64%类占74.47%10.64%类占 2.13%;劣类占2.13%上一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中心城区海龙、红岩、中桥、水泊渡水库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全市28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包括备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

(一)重点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1国控断面:2021年,全市共19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分别是:乌江渡水库、沿江渡、大乌江镇、茅台、鲢鱼溪、鹭园打秋坪、鲤鱼塘、桐梓河两河口、鱼塘大桥田村长脚、长沙坡渡郭扶镇、梅江、洞卡拉暗溪坪野茶2021年监测结果显示,达到或优于类水质类别的有19个,水质优良率100%

2、省控断面(含25个长江经济带断面2021年,全市共28个省控断面,分别是:九龙囤、木竹河夕岩温泉镇黄歧坳、小河口水河两河口、盐津河偏岩河口长堰河江东山盆沙溪场河大白塘新场新洪江桥伞水塘头蜂岩河火石垭乌江下五龙羊柱头渡口洗马桥送郎茅公村、高碑、洛江河喇叭河中桥水库。2021年监测结果显示,达到考核要求或优于Ⅲ类水质类别的有27个,水质达标96.43%

3、跨省、市(州)交界断面:2021年,全市共6个跨省出境断面和1个跨市(州)交界断面,分别是黔川交界的赤水河鲢鱼溪、习水河长沙断面;黔渝交界的松坎河木竹河、羊蹬河坡渡、洪渡河长脚、芙蓉江望水渡口断面和乌江干流遵铜市(州)交界大乌江镇断面。2021年监测结果显示,6个跨省出境断面及1个跨市(州)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分水系水质状况

1、乌江水系

1.1 乌江干流:沿江渡、大乌江镇、高碑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乌江渡水库、乌江下五龙断面实达类,达到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1.2湘江:鹭园鲤鱼塘断面实达类,达到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打秋坪、洗马桥断面实达类,达到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羊柱头渡口断面实达,达到规定的水质考核标准。

1.3芙蓉江:鱼塘大桥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温泉镇断面实达类水质标准,达到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1.4洪渡河:长脚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夕岩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田村断面实达类,达到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1.5偏岩河:偏岩河口断面实达类,达到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1.6仁江河:新场新洪江桥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1.7余庆河:暗溪坪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1.8六池河:洞卡拉实达类水质标准,达到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1.9陶泥河:茅公村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1.10湄江:塘头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1.11清溪河:野茶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1.12洛安江:伞水断面实达类,达到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1.13蜂岩河:火石垭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1.14梅江:梅江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2、赤桐水系

2.1赤水河干流:黄岐坳、茅台、小河口、两河口、九龙囤、鲢鱼溪断面实达类,达到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2.2 桐梓河:桐梓河两河口断面实达类,达到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送郎实达类,达到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2.3习水河:大白塘、长沙断面实达类,达到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2.4盐津河:盐津河断面实达,差于所规定的水质考核标准。

2.5观音寺河:观音寺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2.6混子河:山盆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2.7沙溪长河:沙溪长河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2.8九仓河:长堰河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3、綦江水系

3.1 松坎河:木竹河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3.2 羊磴河:坡渡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3.3龙洞河:郭扶镇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

4、主要湖(库)水质

2021年,中心城区中桥水库、海龙水库、红岩水库共设置中桥水库、洛江河、喇叭河3个断面,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中桥水库、喇叭河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水质状况为优,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洛江河断面实达类,优于规定的类水质考核标准,水质状况为良,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按全年12个月平均值计算,中桥水库、海龙水库、红岩水库富营养指数分别为43.9940.4744.52,营养状态为中营养,与上年相比有加重趋势。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1年,遵义市中心城区海龙、红岩、中桥、水泊渡水库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全市28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包括备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持平,水质继续保持良好。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遵义市主城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8分贝,评价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9分贝,评价等级为“较好”;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均达标。

2021年,遵义市各县(市)城市声环境质量良好。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评价等级为“好”的1个:绥阳县;评价等级为“较好”的7个:道真县、凤冈县、务川县、仁怀县、赤水市、余庆县、正安县,评价等级为“一般”的3个:湄潭县、习水县、桐梓县。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评价等级均为“好”的有9个:绥阳县、道真县、凤冈县、务川县、仁怀县、余庆县、正安县、湄潭县、桐梓县;习水县、赤水市为“较好”。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年均值)昼间、夜间均达标。

四、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全市共有辐射许可证持有单位559家,涉源单位20家,放射源共208枚,在用207枚,其中类放射源0枚,类放射源4枚,类放射源 2枚,类放射源114枚,类放射源88枚。射线装置共1082台,在用1012台,非在用70台,其中:类射线装置0台,类射线装置52台,类射线装置1030台。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较2020年无明显变化。

五、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

截至2021年,截止目前,全市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64处,居全省第一,其中,自然保护区2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风景名胜区8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级地质公园2个,森林公园2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6个),湿地公园9个(国家级湿地公园7个),批复面积4720.22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5.34%,居全省第二位。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7(红花岗、汇川、仁怀、习水、凤冈、正安、绥阳),占全省总数的77%;创建国家生态县(市)2(湄潭、赤水)两山创新基地县(市)1个,生态创建工作走在贵州省及西部同类地区前列。

六、措施与行动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治。一是以白酒行业污染综合整治为抓手,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高水平保护。积极争取省生态环境厅支持,出台了白酒行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和技术规范;抽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精干力量组建驻点帮扶仁怀工作组,会同仁怀市委、市政府,系统推进白酒行业治理,实施停产整治酒企622家,启动799家酒企四改二建有效解决窖底、接酒池、管道渗漏问题。二是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立足于早发现早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环境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从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接受检验成立了服务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组,有序推进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本轮督察遵义市实现了无典型案例”“无颠覆性问题的目标。三是狠抓重点流域综合整治,不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查、测、溯、治,乌江、赤水河流域干流入河排污口共335个,已全部完成分类、命名、编码工作,纳入重点整治清单的79个排污口,已完成整治52个;生态环境部赤水河入河排污口试点排查反馈仁怀市5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27个,整改完成率82%双查交办的628个问题,已完成546个,其中77个重点问题完成62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湘江污水溢流问题得到解决,虾子河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持续巩固,赤水河水质稳定达标,并推荐参评全国2021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强化跨区域流域联动执法,与四川省泸州市、铜仁市、毕节市开展赤水河流域联动执法,检查涉水企业15家,对环境问题线索现场移交并责令整改。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一是蓝天保卫战。加大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力度,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深度治理等工作。强化环境空气质量应急管控,有效避免了污染天气向中度、重度污染天气转化。二是碧水保卫战。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建设、乌江和赤水河干流环境综合治理、赤水河白酒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长江十年禁渔、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工作,湘江河综合整治被选取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正面典型案例。三是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划定,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型划分工作;建立全市3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档,发布本行政区域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严格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建立全市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并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四是固废治理战。完成习水县、播州区3个存在安全隐患的渣场整治工作;完成全市8座尾矿库问题清单校核与整改工作;完成辖区2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46家工业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25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45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评估考核;全市3000余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全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完成信息系统注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医疗废物收集率、处置率均达100%五是乡村环境整治战。向上争取已获得省级赤水河流域专项资金4850万元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165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完成省下达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逐步解决一是着力完善体制机制问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市级领导包保制度,2021年以来,市级领导督导各县(市、区)生态环保工作24,有力推动了各类环保问题得到解决。二是聚焦督察反馈问题,不断压实全市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各环节工作,截止去年年底,历次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专项督察反馈我市问题162个,完成整改159个,完成率97%;交办信访件2135件,已办结2128件,办结率99.7%;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527件,已办结468件,办结率88.8%。三是强化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组织开展夏秋攻坚战”“冬春会战”“全面从严排查整治以及各类专项行动,一大批环境问题得以发现和解决,共排查问题1880个,已整改完成1804个,完成率96%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狠抓示范创建,有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台阶,2021年绥阳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湄潭县获得贵州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2021年审批和备案建设项目环评文件694;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延续、变更412件,注销33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151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3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1件;全年因选址不符合规划、不符合行业准入等要求的项目不予许可11。三是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补偿制度改革。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遵义2批次共62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的核查反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案件10件,已办结5件,其余5件正在办理中;印发《遵义市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强化上下游县(市、区)流域保护工作责任,加大对水环境保护力度大、成效明显以及流域面积较大地区的支持力度。四是全面推进双十工程治理。实施遵义市东部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项目工程总投资8.5亿元,建设3条垃圾焚烧处理线,一期建成2750/天垃圾焚烧处理线,垃圾处理总规模为1500/天;对全市危废处置、工业渣场2个行业实施专项整治,对2020年实施环境治理的生活垃圾填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白酒酿造3个行业开展排查,确保整治效果巩固提升。五是零容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推进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的高压震慑态势。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497件,处罚款5526.09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1、限产停产4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件,移送实施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7处罚案件数、处罚金额均位列全省第一。

(五)着力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安全持续稳定。一是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冬春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出问题187个,现已完成整改181个,整改率96.79%。二是强化实战演练,组织开展“2021年黔渝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合演练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队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风险应对水平,积极向上争取资金1000万元,建成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补齐了中心城区监测能力短板。四是借鉴以空间换时间南阳实践经验,完成赤水河流域一河一图一策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

(六)强化生态环境宣传,构建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一是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把群众诉求办理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及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环境问题,2021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2287件(不属环保职责范围413件),已办结2254二是坚持开门搞环保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宣传,在官方微信、微博及今日头条上发布信息5630条,组织媒体采访报道生态环境类新闻731条,获中央和省级以上媒体采用100余条;组织拍摄制作了多部生态环保警示片。三是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利用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6·18贵州生态日等契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42万份;开展公众设施开放活动30次,参与人数达4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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