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特困行业阶段性社会保险缓缴
政策范围:
1.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以及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单位,缓缴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2.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缓缴养老保险费。
缓缴期限: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缓缴受理期限。符合缓缴政策的单位,已缴纳2022年4月费款的,可申请缓缴期限为2022年5月至7月;已缴纳2022年5月费款的,可申请缓缴期限为2022年6月至8月。
2.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缓缴受理期限。符合缓缴政策的单位,已缴纳2022年4月费款的,可从2022年5月起申请缓缴;已缴纳2022年5月费款的,可从2022年6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3.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缓缴受理期限。2022年缴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纳,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申请方式:企业(单位)通过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申请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缓缴,负责按月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无需申请缓缴。
补缴须知:企业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企业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可提前申报补缴。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详情咨询:0854-2219805
二、“降”——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政策范围: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
执行标准:失业保险费率从1.5%降至1%,其中单位部分从1%降至0.7%,个人部分从0.5%降至0.3%。
政策时限: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办理流程:免申即享。参保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时,福泉市社保局自动降费率。
详情咨询:0854-2219805
三、“返”——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政策范围: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参保企业,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中小微企业。
政策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90%返还。
申领方式:免申即享。参保单位无需申请,福泉市社保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公示期间参保单位需登录“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核对确认返还信息。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福泉市社保局直接发放返还资金。
详情咨询:0854-2218380
四、“扩”——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
1.失业补助金
政策范围:2021年12月及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人员。
政策标准: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300元/月发放,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按600元/月发放,缴费满5年以上(含5年)的按1000元/月发放。发放月数最长不超过6个月。
2. 失业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政策范围:2022年1月1日及之后新发生失业,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
政策标准:按300元/月发放,最长不超过3个月。
3. 失业补助金及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方式
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社保”APP、电子社保卡等方式线上申领;也可以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向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线下申领。
详情咨询:0854-2218380
五、“补”——拓宽技能提升补贴范围
政策范围: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12个月之内,可于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发放标准: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三次。
申领方式: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社保”APP、电子社保卡等方式线上申领;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银行卡在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线下申领。
详情咨询:0854-221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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