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甸县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少数民族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加分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政策
(一)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其中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在罗甸县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加分:
①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
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
③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
加分=少数民族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5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一)少数民族加分审查
少数民族加分拟采取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报名考生不需要填写加分申请。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需要报考人员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①《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
②入伍通知书(批准书)或罗甸县征兵办出具的入伍地证明材料;
③《退伍证》;
④部队颁发的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⑤部队颁发的优秀士兵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考生需在4月27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发送的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可识别。申请加分考生需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加分申请材料发送成功。如报考单位未收到申请材料或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无法识别的,不予加分。
三、相关事宜
(1)通过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共有1481名考生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2)通过对提交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材料进行核实,共14名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条件。
现按招聘程序规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022年6月10日17:00时前向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854-7621132。
附件:罗甸县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公示表.xlsx
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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