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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暗流镇暗流河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暗流镇暗流河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暗流镇暗流河村村庄规划(2022-2035)》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以及《贵阳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清镇市暗流镇暗流河村村庄规划(2022-2035)》公示活动。

公示时间:202268-719日(3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清镇市暗流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1587738867@qq.com

联系电话:0851-82750003 18785610975

在公示期内,您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1. 项目名称

《清镇市暗流镇暗流河村村庄规划(2022-2035)》

  1. 村庄发展类型

暗流河村紧邻镇区及暗流河风景名胜区,交通区位优势明显,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基础设施完善,在《清镇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中定位为“重点村”。各自然村组分类详见下表:

自然村组

建设类型

街上一组

集聚发展类

街上二组

集聚发展类

上寨组

整治提升类

大寨组

集聚发展类

小寨组

整治提升类

半坡组

整治提升类

河边组

特色保护类

  1.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暗流河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476.35公顷(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准)。

  1. 规划期限

本村庄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1. 村庄发展定位

通过对暗流河村特色元素的分析,提炼村庄主导性要素,对村庄进行个性化塑造和特色提升,从而确定了村庄发展方向为打造产业主导农贸型村庄,定位为:

山林田园·蔬果飘香——农文旅乡村振兴集成示范村

  1. 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形成“一心一环两带三片区”产业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农旅一体化产业发展中心;

一环”:农旅体验环;

两带”:林下经济发展带、暗流河旅游景观带;

三片区”:北部林药栽培示范区、西部经果种养发展区,中部田园旅游综合区;

  1. 村庄发展规模及指标

人口规模:规划至203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暗流河村现状7472641人。预测至规划期末(2035年),按照3.3/户测算,村域人口规模为8702872人。

用地规模:规划期末至2035年,耕地面积为182.49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23.24公顷,全村人均村庄建设用地80.92平方米/人。

村庄规划指标表

指标

规划现状

规划目标

变化量(%)

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

2641

2872

8.75%

预期性

常住人口规模(人)

1683

2200

30.72%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0.00

0.00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160.96

163.42

1.53%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

180.22

182.49

1.26%

约束性

林地保有量(公顷)

234.50

231.23

-1.39%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20.02

23.24

16.08%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

1.76

2.02

14.77%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

16.67

18.94

13.62%

预期性

农村宅基地规模(公顷)

16.11

18.02

11.86%

约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

140

约束性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

85

100

17.65%

预期性

农村污水处理率(%

95

100

5.26%

预期性

  1. 生态保护

1)本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0公顷。

2)保护村内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分别为村域范围西侧连片林地,街上一、二组东侧林地,村域范围内暗流河沿线与半坡、上寨组等景观水域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3)计划实施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4个,包含矿山修复、山塘生态提升、河道治理、森林提质培优。

  1.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63.16公顷,主要分布在上寨-大寨-半坡-河边组中部连片耕地,其余零星分散至村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规划至2035年,本村耕地图斑面积不少于189.38公顷,净耕地面积不少于182.49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1. 特色资源保护

1)本村特色保护资源有暗流河沿线自然风光、河边-大寨连片田园风光与半坡组北侧景观水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驳岸修复,完善区域山水格局。

2)控制在乡村特色资源保护范围内进行影响特色资源的各类建设行为,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物进入暗流河、田园与景观水塘的途径。

3)基于暗流河村农旅一体化产业发展理念,打造暗流河生态露营漂流基地,同时围绕暗流河沿线优质的农田资源,打造农旅融合及观光体验活动。

  1. 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23.24公顷,为适度提高村庄规划的灵活性,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规划预留机动指标1.16公顷采用台账管理方式,暂不落用地空间布局。

1)产业用地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共计13处,包含商业用地100.99公顷、仓储用地30.54公顷,主要用于旅游服务及农业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等,位于河边组、半坡组、大寨组及街上一组。经营性建设用地用途主要包含:民宿、农旅中心、旅游服务中心、餐饮示范点、农耕体验馆、漂流终点旅游点等旅游服务设施,以及农业合作社、韭黄分拣中心、农产品仓储配送中心、农夫集市等。

商业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不超过1.5,建筑密度不超过30%;仓储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控制在1.0-2.5,建筑密度不超过30%;产业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18.02公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新增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层数在3层以下,建筑高度不大于9.9米,在建筑形式、材料、布局上融合地方民族特色或历史文化进行设计,使其与整体村落风貌相协调,并鼓励创新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色彩和质感与整体村庄农房风貌一致。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2米。村内供水由乡镇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共计4个,街上一二组3个、大寨组1个。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详见自然村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规划以节约集约用地、经济便民为原则,相对集中、合理布局行政管理、学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在街上一组形成村庄公共服务中心。

  1. 防灾与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1. 农村“五治”建设

以农村“五治”建设为抓手,计划实施治房农村五治建设项目15个,其中治房项目6个、治水项目2个、治厕项目2个、治垃圾项目2个、治风项目3个,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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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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