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明确区政府办公室(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为云岩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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