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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7月11日至13日报名)

兴仁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兴仁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8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兴仁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职位详见《兴仁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202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截至2022年7月10日,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兴仁,且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居、社区)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3.具有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退役士兵,现驻兴仁部队的军人随军家属。

4.具有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5.截至2022年7月10日,在兴仁市村(居、社区)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职在岗工作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

6.兴仁市户籍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

7.截至2022年7月10日,在兴仁市公安机关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必须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兴仁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附件4)执行。

5.限制兴仁市户籍或兴仁市生源的职位,指截至2022年7月10日具有兴仁市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2开头的;限制兴仁市户籍的职位,指截至2022年7月10日具有兴仁市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7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2年7月10日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2022年7月10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要求的;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

11.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3.在招聘考察阶段未能按要求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包括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符合相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4.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加分

(一)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除定向招聘服务兴仁市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人员职位不设开考比例,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其余职位要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需达3:1比例开考。凡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和无人报考的职位,市招聘办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情况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进行公示。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3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兴仁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兴仁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3.兴仁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4.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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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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