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为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决定组织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引才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在黔东南州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统筹下,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以本实施方案发布的职位表为准。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1年12月16日服务期未满一届(3年)的(含参加2022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10.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qdnpt.com/)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初查时间:请考生于2021年12月17日8:30至12月19日17:30。
(2)报名方式:
1.报考者可通过将报名相关资料(扫描件)压缩后以“姓名+招考职位”的形式发送至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指定邮箱(报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进行报名。
2.报名相关资料含:《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人才引进工作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统计花名册》、学历、学位、2021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专业业绩、在职在编人员(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等。
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进行资格初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对网上报名成功的急需紧缺人才报考人员,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开展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地点详见附件2,复审具体时间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资格复审须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1年12月16日前服务期满一届(3年)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第二批)2份;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环节。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审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专业测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评审面试问题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引才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直接参与面试(面谈)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四)体检
本次引才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
(六)审查备案
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引才个各环节报考者、考务工作者均应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七、人才引进工作由州级组织人社部门统筹,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八、未尽事宜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1: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位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第二批).xls
附件2: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咨询电话、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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