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效规范医疗保障领域行为,全方位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中聘请20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共同参与医保基金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二、工作职责
(一)对全县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向安龙县医疗保障局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县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根据安龙县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参加安龙县医疗保障局组织的相关宣传、培训及研讨等活动。
(四)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五)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安龙县医疗保障局反馈。
三、报名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由单位或个人按公告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申请。单位或个人将《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附件1)发至邮箱:479973024@qq.com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至7月20日。
四、其他说明
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一经聘任任期两年,发放《安龙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证书》,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照《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西南医保发〔2022〕2号)给予奖励。
咨询电话:0859—5228492。
附件:1.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2.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
安龙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6日
附件1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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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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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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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是否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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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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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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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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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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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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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诚信声明 |
本人承诺: 1.本表上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本人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等条件; 2.本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及治安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秉持公心,依法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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