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医院发展,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榕江县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生等医务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30周岁以下,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规院校全日制医学教育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良好、敬业爱岗、服从安排、顾全大局。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被原用人单位解聘或在本单位辞职的;
(5)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的;
(6)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见下表)
序号 |
专业 |
学历 |
岗位 |
计划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 |
3人 |
|
2 |
护理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进入岗位前需通过护士执业考试或取得护士执业执照) |
护理 |
2人 |
年龄28岁以下,身高155cm以上,五官端正 |
3 |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医妇科 |
1人 |
限女性 |
4 |
麻醉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麻醉 |
1人 |
|
5 |
医学检验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检验 |
1人 |
|
6 |
医学影像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放射或B超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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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助产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助产 |
1人 |
限女性 |
合计 |
10人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5日工作日内,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榕江县妇幼保健院九楼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有的需提交)、考试合格有效成绩证明及在校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对所提交的资料原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人员方可报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相关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由人事科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通过笔试成绩从高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后按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因招聘岗位特殊,体检项目增加传染病相关检查,因我单位为医疗保健单位,有传染性疾病者不予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从考试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适应所从事岗位需要的,依次递补下一位)。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均在榕江县妇幼保健院公示栏进行公示,每个环节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任何一个环节在公示期间有不良反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由人事科履行相关程序,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岗位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聘用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本次招聘的考生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优先参加备案制员额考试,合格者纳入本院备案制的名额,备案制同编制内正式职工同岗同酬。
(七)其他
1、如个别专业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参加笔试后成绩达到岗位专业要求,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录用。
3、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榕江县妇幼保健院。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参加招聘的考生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院报名、考试、体检等。
2、考生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3、招聘事项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座机联系方式:0855-3920565
手机联系人:张老师1508527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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