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招聘单位及岗位代码

入围体检综合成绩分数线

姓名

面试准考证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01

72.73

董超雯

20210087000732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02

74.37

谢兰珍

20210087001075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信息中心
01

74.63

马遥

20210087000169

黄蓓蕾

20210087001674

兰星原

20210087001715

饶艳

20210087002270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01

74.53

龙熠

20210087000684

李沁晗

20210087001125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01

79.07

谢丽媛

20210087000548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02

72.33

吴飞

20210087000419

二、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统一组织。

(一)确认体检时间及地点

确认体检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上午10:00

确认体检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金融城一期商务区3号楼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1510办公室

未参加体检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间与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上午7:20

体检集合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门前广场,集合后统一出发前往体检机构。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11月30日早晨7:20准时到达省税务局门前广场集中。7:30前仍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提供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到达集中地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向工作人员出示“贵州健康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四)体检前8—12小时内请不要进食,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禁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近视的考生务必请佩戴合适自身的镜框眼镜。

(五)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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