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毕节市2022年度第二批“人才强市”引才计划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22年7月13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毕节市2022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我司2022年引才计划招聘报名工作已于7月29日完成,现将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笔试时间
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公示期(公示期为2022年8月2日-8月8日)结束后没有异议的,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2022年8月21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共120分钟)。
笔试地点:大方县恒大民中。
三.准考证领取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18日-8月1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领取地址:大方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方县顺德街道九驿大道大方县新客运站三楼)。
(三)领取准考证注意事项: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1寸白底证件照1张、本人确认签字的《大方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附件2)到大方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事办领取。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其他要求
笔试当天,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点:(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三)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四)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五)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凡报名参加2022年大方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笔试的考生,应仔细阅读《毕节市2022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笔试资格,并按相应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疫情防控要求:见《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若有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则按照新要求执行。(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考生考试当天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经检测体温和扫描“贵州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密接码”,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还须持疫情防控材料,结果均正常的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考生凭盖有检测合格章的准考证进入考场。
(三)考点出入管理1.考生一律根据考点指示通道进入考点。2.进入考点流程: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扫描“贵州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密接码”→核验健康码和国务院行程码→提交疫情防控相关材料→体温检测→检查正常盖章验证→进入考场。3.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请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的个人防护准备。4.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扔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四)其他要求1.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迟到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2.考生务必从考点指示通道进入考点,从其他地方进入考点的,不允许参加考试。3.考生考前请不要参与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不拜访亲友,尽量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在参考和往返考点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尽量乘坐私家车和绿色出行,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4.考生在考点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捂住口鼻。附件: 1.《大方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毕节市2022年度第二批“人才强市”引才计划进入笔试人员名单》2.《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
3.《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大方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
附件1:
附件2:
大方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新冠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单位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和与本人一起共同生活的人员,10 天以来(有或没有) 外出,特别是(有或没有) 外出到境外、省外其它疫点地区。
二、本人和与本人一起共同生活的人员,(有或没有) 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或不是 ) 无症状感染者,也(是或不是 ) 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10天以来,(有或没有) 因为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到医院就诊过。
三、本人和与本人一起共同生活的人员,10 天以来(有或没有)
接触过从境外、疫点地区回来的人员。
四、本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向 大方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本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遵守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履行好疫情防控职责。
六、本人自愿承诺,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参加笔试人员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进场核验身份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请事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无星号标志)、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考试当日提供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安全间距。
三、健康码为绿码、通信行程卡提示有中高风险地区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应于考前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备,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考试当日提供 48 小时内 1 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未主动提前报备或未能提交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将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于考前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备,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考试当日应提供 72 小时内 2 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未主动提前报备或未能提交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将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以下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负: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的;
2.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7.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8.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9.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0.7天内有省外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旗)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陆地口岸城市来(返)黔人员中未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及其他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抵黔后须按规定实行“3天2检”,如超过24小时未完成第1次核酸采样,或超过3天未完成第2次核酸采样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1.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六、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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