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进一步提高我县教育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州部署,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标及范围
根据《黔南州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安排,我县招聘义务教育学校银龄计划教师3人。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年龄一般在65岁(含65岁)以下。
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4.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6.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二)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为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讲学教师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提前2个月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三、实施步骤
银龄讲学计划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讲学教师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鼓励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的优秀退休教师到黔南讲学,从我县学校实际出发,统筹兼顾不同学段情况。招募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8月15日-8月16日)。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根据我县的需求,填写《黔南州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1),到教育局政工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聘书或相关任职证明材料,以及近6个月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最迟在签订协议前提供>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8月15日-8月17日)。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
(三)遴选调配(8月18日一8月20日)。教育局对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拟聘入相应的岗位。
(四)公示公布(8月21日前)。教育局对确定岗位的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当年度讲学教师。
(五)签订协议(8月27日前)。公示期满后,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服务协议前,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由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六)上岗任教(8月29日前)。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教育局安排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学校上岗讲学,履行岗位职责。
四、保障措施
按《黔南州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落实。
附件:1.黔南州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
2.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书
荔波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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