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支撑涉疫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按照“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验、逢异必报”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全面申领使用“场所码”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扫描“场所码”,是核验居民健康状况、有效记录行动轨迹的重要手段,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有着重要作用。积极申领“场所码”,主动扫描“场所码”,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大家负责。
二、各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所辖区域和职责分工及时指导各类场所通过“贵州健康码—贵州场所码”小程序申领“场所码”,按照“应申领尽申领”原则,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在同一机构不同的场所、同一场所不同的出入口,须申领不同的“场所码”,张贴在出入口明显位置。对一些“开放式”、多点位办公或经营的场所不能“一码行”,做到应领尽领。
三、各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场所必须做好“场所码”网格化管理工作,安排专人督促引导进入人员扫“场所码”、查行程码,落实进入人员测温、规范佩戴一次性口罩的防疫工作要求。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经营场所要认真落实“逢进必扫”要求,督促落实进入本单位、本场所的人员(含本单位职工和外来办事人员、市民群众等)扫“场所码”,经查验为绿色低风险后方可进入。对发现红、黄码人员就地临时管控,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对“三天两检”仔细甄别,禁止进入密闭娱乐场所,对其开展防疫政策宣传、个人责任告知,提醒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次数,并将其个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落脚点)报告属地社防办,由属地社防办推送落脚点街道、社区、村居跟进督促落实“三天两检”。
五、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场所要加大“场所码”应用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多渠道广泛开展“场所码”推广应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积极参与“场所码”推广应用。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落实“场所码”扫码验码工作,对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社会防控组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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