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清镇暗流河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统筹其资源保护、旅游发展和周边社区之间的关系,我市组织编制了《清镇暗流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现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限自2022年8月19日至9月18日。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田淑娟,电话:0851-82564327,邮箱:280611348@qq.com。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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