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泉湖街道党建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综治服务中心工作顺利开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4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二、招聘范围
序号
招聘部门
(岗位)
招聘人数
(名)
招聘条件
备注
1
党建服务中心
1
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新闻写作及新媒体视频制作,有一定文字功底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需经机试后进行面试。
2
公共服务办
2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有街道(社区)、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
3
综治服务中心
1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有街道(社区)、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4.编制外人员要熟悉电脑基本操作,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会讲普通话。
7.具备拟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简章时间:2021年11月23日。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个人简历及近2个月以内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到泉湖街道党政办公室(白云区南湖路中段泉湖街道办事处)填写《泉湖街道编制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
4.纪律要求
(三)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
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及时公布,以便于考生及时查阅考分,便于社会等各方面进行监督,增加透明度。
(四)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5.面试的内容、标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工作由泉湖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组织实施,面试评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每名考生逐一进行面试,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进行计分。
1.体检按照招考入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六、考察
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公示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并办理工资报批手续。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给予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精心组织。严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确保招录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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